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200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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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提起诉讼一个月内,都江堰海棠将其持有的800万股西藏矿业有限售期限的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发银行重庆分行,贷款2400万元。此前的2005年8月,西藏矿业公告称,都江堰海棠将持其有的西藏矿业1647.3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8.22%)于2005年8月24日,在上海亿敦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预告,但不知何故没有实行;2006年7月18日,都江堰海棠将其中的200万股有限售期限的流通股质押给重庆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然而,上述抵押贷款均没有为重庆海棠偿付欠瑞华投资的债务。
2007年11月12日,瑞华投资就重庆海棠欠其1669万元款项向重庆五中院提起诉讼,并把担保方西藏矿业发展列为第二被告一并起诉。2007年11月29日,重庆五中院裁定对西藏矿业发展持有西藏矿业的142万股股票进行冻结查封。
2008年2月3日,瑞华投资就重庆海棠和都江堰海棠欠其393万美元款项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393万美元本金及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利息,共计约5490万元人民币。
可以预期,如果重庆海棠与都江堰海棠不能如常支付该笔欠款,西藏矿业将不可避免地承担担保责任。加上之前已判决的150万美元本金及利息,西藏矿业将有可能因此面临约7585万元的诉讼赔偿。
违规担保
令人奇怪的是,在此期间,西藏矿业除了对都江堰海棠股权上述质押、拍卖及转让情况有所公告外,对西藏矿业及西藏矿业发展所提供的上述担保及法院裁定及立案情况,均未有任何披露。
资料显示,段林华和段林珍很可能系姐弟关系,二者转让股权的时间与西藏矿业筹备、成立上市的时间极为接近。1997年4月,即重庆中行向重庆海棠开具信用证6个月前,都江堰海棠出资1300万元认购了867万股股份,参与发起成立西藏矿业。
据了解,在与西藏矿业发展或西藏矿业就此事进行接触的过程中,瑞华投资竟然发现西藏矿业多数人士对上述担保毫不知情。
都江堰海棠、西藏矿业发展及西藏矿业之间,除了前两者为西藏矿业共同发起人股东之外,究竟还存在着何种关系?以致使西藏矿业及西藏矿业发展,在明知重庆海棠经营不善且缺乏诚信的情况下,依然慷慨地为其提供贷款担保,且对该担保及相关诉讼情况始终秘而不宣?
为主张权利,2008年2月27日,瑞华投资就此事曾分别致函西藏矿业发展及西藏矿业表示:怀疑公司某些人利用上市公司为他人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希望在西藏矿业的股东大会讨论,并将该事件列入2007年年度报告。但至今未见西藏矿业对该建议有任何答复。
6月10日,本刊记者就此事向西藏矿业求证。西藏矿业董事会秘书刘晓江告诉《证券市场周刊》,之所以没有公告上述两笔担保,是因为当时未经董事会研究,具体为何提供担保,只有公司高层人士才知道。
无论是从西藏矿业的公开资料还是从西藏矿业发展方面,都无从得知这项秘密担保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但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是,重庆海棠和都江堰海棠已经从西藏矿业提供的担保中获得巨大好处。
西藏矿业2007年年报显示,截至2007年年末,重庆海棠仍欠西藏矿业2293万元,且账龄超过3年,实际上,该欠款是1999年至2001年间形成的货款;同时,都江堰海棠也欠西藏矿业711万元销货款。鉴于重庆海棠和都江堰海棠与西藏矿业的关系,该交易当属关联交易,但西藏矿业始终并未公告。
从2007年2月至2008年3月,都江堰海棠共计减持西藏矿业1141.58万股,粗略估计,回笼资金当在3亿元左右,既已获巨额收益,欠债与欠款却依然不还。
应收款黑洞
对西藏矿业欠款不还的不止重庆海棠与都江堰海棠。西藏矿业发展及其关联方占用西藏矿业资金的现象也很严重。截至2007年年末,西藏矿业发展另一家控股子公司青海青藏铁合金公司共欠西藏矿业销货款1972.36万元。
证监会于2003年下发的《整改通知》曾指出:“公司应收款项巨大,已达24471万元,占净资产的58%,且账龄结构有所恶化,回收风险加大,或有损失增加。”此后欠款逐渐减少,截至2007年年末,西藏矿业大股东及关联企业共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9575万元,占其净资产的33%。截至2007年年末,西藏矿业应收款项中3年以上欠款公司还有5家。
成都易华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欠西藏矿业款项156.8万元,目前,已破产清算。西藏矿业曾向该公司投资40.8万元,占股51%。年报中,西藏矿业始终未披露该公司少数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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